
1日,贵州茅台召开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。会上,针对公司营业收入确认规则以及后续是否存在调整的可能的提问,贵州茅台财务总监、代董事会秘书余思明回应表示,公司严格按照财政部《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——收入》要求,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。其中,自营渠道(含i茅台)以客户确认收货为准,社会经销渠道以经销商签收货物为准。(每经网)原文链接
i茅台)以客户确认收货为准,社会经销渠道以经销商签收货物为准。(每经网)原文链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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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16:30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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